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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3:社会工作量化考核细则

来源:304am永利集团网站管理员  发表时间:2014-06-09  来源:    浏览次数:

 

社会工作量是指未计入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的、参加社会、学校、学院组织的公共活动和其他工作的工作量。

社会工作量分为规定社会工作量,可选社会工作量。其中规定社会工作量25分,采取负清单制,所有工作完成得满分,未参加的实行扣分制;可选社会工作量10分,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完成。可选社会工作量最高累计不超过10分,社会工作量设定分值35分,最高得分30分。社会工作量计分方法如下:

 

 

社会工作内容

满分

得分/扣分

规定

社会工作量

参加校级各项会议和活动(包括思想政治教育活动、教学科研活动、文艺体育活动等)

10

应参加而未参加且未请假的,缺席1次扣2分。一年内请事假最多不得超过5次,5次以上按缺席计。

参加院级各项会议和活动(包括思想政治教育活动、教学科研活动、文艺体育活动等)

15

应参加而未参加且未请假的,缺席1次扣2分。一年内请事假最多不得超过5次,5次以上按缺席计。

可选

社会工作量

在校内、校外举行学术讲座或各类专题讲座;

10

每次讲座得5分。

 

撰写新闻报道、工作经验交流并被录用

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录用5/篇;校报、校网、职能部门内刊3/篇;学院网站2/

参加学校、学院文件和专题材料的起草

校级按承担任务多少每次25

院级按承担任务多少每次13

担任学校及市级以上学术委员会、专业委员会、专门委员会的委员,各级学会(协会)理事,以及专门组织的评委

国家级4分,省级3分,市级2分,校级1分。

参加省级及以上学术会议

全国性学术会议每次3

省级学术会议每次2

参与政府部门、企事业单位以及中小学的调研、合作等活动,并取得实质性社会服务成果

参加1次活动3

取得有关单位认定的服务成果510

参加其他社会工作,

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社会工作的重要程度给分,每项15

担任班主任、支部书记、心理专干、教学团队和科研团队负责或秘书,不计入社会工作量,由学院任岗位支付岗位津贴。